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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快速发展,新能源装机占比不断增加,常规火电、水电等传统装机被新能源大量替代,电网系统频率调节能力不断下降,电网频率控制问题日益凸出,电网频率问题时而发生。但新能源电站由于其自身特点,其频率响应慢,使得常规发电机组调频调峰压力增大,因此新能源电站一次调频需求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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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0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2020年可享受补贴的可再生能源发电类型和分类别的补贴额度,《意见》中规定,财政部根据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预算和补助资金申请情况,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电网公司和省级财政部门,电网企业根据补助资金收支情况,按照相关部门确定的优先顺序兑付补助资金,光伏扶贫、自然人分布式、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自愿转为平价项目等项目可优先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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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是近几年能源发展领域的大热门,为促进行业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先后多次发文鼓励发展储能。那么储能技术有哪些呢?不同类型的储能技术优缺点是什么?编者整理了常用的储能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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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林地已经逐步成为新能源建设过程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限制性因素了,林地使用审批手续也越来越得到建设单位的重视。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聊一聊系能源工程建设林地使用审批手续所需的材料及流程。由于各省的审批流程大同小异,小编就以安徽省为例,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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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设计的同行,一定对3d或5d的风机间距很熟悉,这是目前公认的风机布机的最小行距和列距的间距范围。然而在《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2015)中却这样写明:应根据场区主导风向,合理确定行距、列距,减少风力发电机组尾流影响。规范中并没有确定最小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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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1日实施《风电场工程道路设计规范》(nb/t10209-2019)。在我国已发展30余年的风电行业的道路工程终于有了自己行业的设计规范。该规范的推出不仅规范了风电行业道路工程的设计标准,让广大风电行业道路设计师们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了设计师们的设计水平。同时作为风电场投资重要组成部分的道路工程,也能够从设计源头上规范统一标准,提升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当今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时代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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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临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项目组赴当地进行实地调研
2020年9月6日至9月19日,我司《临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项目组带领专家前往临武县进行实地调研。实地考察了工业园区及久森电池、东佳电子等重点企业,宝玉石产业园、微电影小镇、碳酸钙产业园、中欣国际商贸、龙翔商贸等重点产业项目,通天山、滴水岩、秦汉古道、西瑶绿谷、龙宫等重点文化旅游项目,南方矿业、香花岭矿业的矿山企业,县中医院搬迁、县人民医院和疾控中心搬迁、玉潭学校、五中等医疗教育服务项目,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城镇棚改、东云路提质改造、城中村改造、美丽乡村等民生和基础设施项目。与相关企业、项目负责人充分交流。 围绕经济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管理、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农业与农村经济、公共服务、法治建设与安全保障等领域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座谈,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发展问题、思路和建议。分区域与各乡镇进行座谈,与乡镇主要负责人广泛交流,并实地调研农村产业、民生、基础设施等项目。 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向县委、县政府汇报调研总体情况并交流规划思路等,会上,调研组与县主要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广泛交流,认真听取领导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调研组专家也对临武县发展形势、发展方向等提出了建议。 临武县委、县政府对“十四五”规划高度重视,对调研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各部门充分配合,保证了项目调研工作顺利开展。县领导也对本次调研工作及调研成果进行充分肯定。 通过此次调研,规划项目组进一步了解了临武县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存在短板与制约因素、发展需求等,为编制好临武县“十四五”规划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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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关于《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财建〔2020〕4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2020年1月,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财建〔2020〕4号,以下简称4号文),明确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结算规则。为进一步明确相关政策,稳定行业预期,现将补贴资金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项目合理利用小时数 4号文明确,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定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中央财政补贴资金额度。为确保存量项目合理收益,基于核定电价时全生命周期发电小时数等因素,现确定各类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如下: (一)风电一类、二类、三类、四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8000小时、44000小时、40000小时和36000小时。海上风电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52000小时。 (二)光伏发电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32000小时、26000小时和22000小时。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2020年竞价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在所在资源区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三)生物质发电项目,包括农林生物质发电、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为82500小时。 二、项目补贴电量 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项目容量×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其中,项目容量按核准(备案)时确定的容量为准。如项目实际容量小于核准(备案)容量的,以实际容量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内所发电量,按照上网电价给予补贴,补贴标准=(可再生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含通过招标等竞争方式确定的上网电价)-当地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1 适用增值税率)。 在未超过项目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时,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当年实际发电量给予补贴。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所发电量超过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部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按照5号文规定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范围的项目,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20年后,生物质发电项目自并网之日起满15年后,无论项目是否达到全生命周期补贴电量,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核发绿证准许参与绿证交易。 四、加强项目核查 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将组织对补贴项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其中,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核查电价确定和执行等情况;电网企业负责核查项目核准(备案)和容量等情况,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核查标准;财政主管部门负责核查补贴发放等情况。 电网企业应建立信息化数据平台,对接入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装机、发电量、利用小时数等运行情况进行连续监测,对电费和补贴结算进行追踪分析,确保项目信息真实有效,符合国家制定的价格、项目和补贴管理办法。 (一)项目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时,项目业主应对项目实际容量进行申报。如在核查中发现申报容量与实际容量不符的,将按不符容量的2倍核减补贴资金。 (二)电网企业应按确定的项目补贴电量和补贴标准兑付补贴资金。如在核查中发现超标准拨付的情况,由电网企业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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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风电、光伏发展阶段中不平常的一年,除了风电、光伏上网电价进入有补贴的末年以外,今年已有包括内蒙古、山东、山西、等在内的十三个省、自治区出台风电光伏与储能结合政策,风电、光伏与储能结合在多地政策的烘托下也格外引人注意。本文小编将今年国家及各省储能政策梳理分析,预测今后储能政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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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预制混凝土风机塔筒已有多个示范项目,但预制装配式风机基础却鲜有报道。预制装配式风机基础就目前而言,主要分为两类:预制装配式重力式风机基础[1]及预制装配式梁板式基础[2],见下图。